近日,深圳出臺《深圳市優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加快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持續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率先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一是創建開放式產業創新生態。加快集聚國際創新資源,設立國際化創新平臺,拓展與重點國家和地區的科技交流合作,強化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合作體系;鼓勵各類組織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際會議、大型科技交流推介會、科技合作項目對接會等。打造國際化的生產性服務業體系,加大專業服務業領域開放力度,加強深港澳專業服務業合作交流。加強國際間產業合作與標準互認,推動建立一批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促進國際經濟技術交流合作。二是創建全球資源要素配置國際服務體系。提升國際化人才服務水平,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高層次人才制度和服務機制;大力支持深圳企業赴港澳開展商務活動,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赴港澳商務備案的,給予免核納稅、按需申領等政策便利。增強金融市場國際化功能,攜手香港推進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建設,建立健全對接港澳的開放型新體制和跨境合作制度體系;推進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收入境內使用便利化,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推動數字人民幣國際合作和跨境使用。推動數據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動,支持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創新數字貿易制度、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打造國際科技信息樞紐;高標準對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等經貿規則。三是創建高標準投資貿易保障機制。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強化政策穩定性,在制定涉企政策、規劃產業空間、謀劃商業布局等過程中充分征求各類企業意見,加強面向外資企業的政策宣傳解讀;支持深圳跨國公司進一步吸納全球先進生產要素,打造跨國公司投資集聚地;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推進負面清單之外內外資一致管理;全面清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不符的規定;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等政策。支持企業高水平“走出去”,開展產銷對接,搭建自主可控的海外營銷體系,拓展海外倉商品展示、尾程配送、售后維修、供應鏈金融等增值服務。建設全球跨境電商快郵集散中心,支持綜合保稅區等區域建設跨境電商退運中心倉;深入推進跨境電商出口陽光化申報試點;支持跨境直播電商多語種、多品類直播出海,打造全球直播電商產業集聚區。打造高效便捷的跨境貿易服務體系,優化升級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貿易便利化服務,整合港口、船舶代理、物流、通關、收付匯、融資、退稅、進出口收費、政策咨詢、風險防控等國際貿易鏈條業務;探索推進國際航行船舶電子提單應用。加大海關AEO(經認證的經營者)企業培育力度。深化“智慧口岸”建設和通關模式改革試點,實施海空港暢流計劃改革,優化深圳海空口岸貨物通關模式;著力推動含鋰電池貨物倉儲及空運業務發展,強化海陸空跨境物流服務動能。引導航空公司新開連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成員國等新興市場城市客貨運航線,加密通達全球主要貨運樞紐航線。四是創建高品質的宜居宜業環境。推進城市生活環境國際化,推進外籍和港澳人士在深圳移動支付便利化,創新知識產權全鏈條法律服務,加強城市宣傳推介和綜合營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