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進出口總額是我國貨物貿易統計的主要指標,是反映對外貿易規模和發展水平的重要依據。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貿易實現了歷史性跨越,貨物貿易大國地位不斷鞏固,對外貿易為對外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2019 年,我國貨物進出口總額達 31.56 萬億元,進出口規模再創歷史新高,繼續保持全球貨物貿易第一大國。
一、指標內涵
貨物進出口總額,又稱進出口總額,是以貨幣表示的一定時期內一國或地區全部實際進出口商品的總金額,即同一時期貨物進口總額與出口總額之和。貨物進口總額是一定時期內從境外進口商品的總金額;貨物出口總額是一定時期內向境外出口商品的總金額。
二、指標應用
貨物進出口總額反映一國或地區對外貿易的總體規模和發展水平,是研究對外貿易往來和國際收支平衡狀況,開展經濟分析和決策、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依據,是研究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和國際經濟貿易關系的重要資料。貨物進出口總額也是用支出法計算國內生產總值的重要指標,凈出口值可以反映貨物貿易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
三、統計方法
我國的貨物進出口統計由海關總署組織實施,全國貨物進出口總額統計資料由海關總署編制和公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地方貨物進出口總額統計資料由地方海關編制和公布。
貨物進出口統計的范圍是實際進出我國關境的貨物,統計的原始資料是經海關確認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證。貨物進出口統計的統計項目包括品名及編碼、價格、統計國別(地區)、統計時間、貿易方式等。
列入進出口統計的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進行分類, 進口貨物按到岸價格(CIF 型值)統計,出口貨物按離岸價格(FOB 型值)統計, 分別以人民幣和美元計價。對于貿易伙伴國(地區),進口貨物統計原產國(地區),出口貨物統計最終目的國(地區)。關于統計時間,進口貨物按海關放行日期進行統計,出口貨物按海關結關日期進行統計。貿易方式是買賣雙方轉讓商品所有權時所采用的交易方式,統計貿易方式可以反映貨物進出口貿易方式結構的變化。
我國的貨物進出口統計采用國際通用的貿易統計標準,主要指標數據具有國際可比性。
四、例證
改革開放以來,對外貿易成為我國經濟穩定、持續、快速發展的重要支柱和引擎之一,是我國經濟迅速融入世界經濟重要的紐帶和橋梁。我國貨物進出口總額從 1978 年的 355 億元攀升到 2019 年的 315627 億元,從無足輕重的貿易小國迅速崛起為名副其實的貿易大國。
2019 年,我國貨物進出口總額 31.56 萬億元,較上年增長 3.5%;其中,出口17.24 萬億元,進口 14.33 萬億元,順差 2.91 萬億元。一般貿易進出口 18.62 萬億元,增長 5.6%,占貨物進出口總額的 59%,較上年提升 1.2 個百分點,貿易方式結構進一步優化。歐盟、東盟和美國是我國前三大貿易伙伴,三者與我國貨物進出口占總額的 41.3%。出口商品以機電產品和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分別占貨物出口總額的 58.4% 和 19.2%。
(撰稿:劉曉燕 付加奇)
